7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显示全新的炒股配资,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罚款64万元。
与此同时,田某为时任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对该公司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资料显示全新的炒股配资,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等。公司控股股东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